工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、操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**的思想,高度重视生产安全。本身无毒无味。但空气中浓度**过3%时能出现呼吸困难、头痛眩晕、呕吐等。10%以上时出现视力障碍、痉挛、呼吸加快、血压升高、意识丧失。25%以上时,出现神经抑制、昏睡、痉挛、窒息至死。接触液体可引起冻伤。所以操作人员应该时刻提高警惕,保持现场通风良好,发现有异常,要立即查找泄漏源,及时汇报。液体泄漏要有防寒护具,不可直接接触液体以免冻伤。 2、操作人员独立上岗操作前, 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,经考核合格,持安全操作证上岗。操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 3、操作人员要时刻严格监控现场的环境,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,槽车只有在得到有关人员同意后,方可进入充装场所充装,槽车司机不得进入操作室和生产区。储罐装车阀门正常上锁,需装车时由当班操作人员开启。 4、充装时,操作人员与槽车司机必须在场,充装操作要按操作规程进行,司机必须保证充装管连接牢固,关好管道固定扣。当班人员确认连接管安装牢固后,在管道侧面开启阀门锁套,然后开启阀门,确认管道密闭良好后,开启充槽车泵进行装车。在装车过程中,当班操作人员必须现场监督,司机不得离开现场,直至装车完毕。 5、储罐和槽车容器的充满率不得大于95%,严禁过量充装。 6、储罐和槽车以及压力表、液位指示计、安全阀应齐全有效、灵敏可靠,并按国家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查规程》、《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》及《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》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。 7、设备、储罐上防雷、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,至少每年检测一次,防止静电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;防止雷击装置的较大冲击电阻30Ω。 8、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低温液体时,应戴上干净易脱的皮革、 凡布或棉手套。若有产生液体喷射或飞溅可能,应戴上护目镜或面罩。处理大量低温液体或低温液体严重泄漏时,处理人员应穿戴隔绝式呼吸器,护目镜、皮革手套、皮革护脚背套。 9、操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, 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,切勿干加热。严重的冻伤应迅速到医院**。 10、无专门监护人员和动火许可证,决不允许在设备、氨制冷设备、管道及周围环境内动火。当必须动火时,要车间管理人员研究制定动火方案,并办理动火许可证,经公司安全科和分管**签字后方可进行。焊接时地线与焊件的接触良好,地线与焊接点不得**过100mm。